上海成立地铁行政执法大队严查地铁乞讨等行为

2014年07月24日06:50  新闻晨报 收藏本文

  ■由100名专职2300名兼职队员组成,拥有市政府所颁执法证,佩袖标

  ■罚金超50元将出具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当事人自行通过银行转账缴纳

  □记者 钟 晖

  晨报讯 昨天上午,由2400余名成员组成的上海地铁行政执法大队正式成立,他们都拥有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《上海市行政执法证》,并将佩戴袖标,覆盖运营全时段进行执法,查处设摊兜售、乞讨卖艺、黑广告、逃票、冒用他人证件、使用伪造各类证件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
  执法时他们将出具专门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同时记录违规者的身份信息。不少乘客坦言,期待执法大队尽快发挥效果,处理乞讨等行为更加快速、有效。

  新成立的上海地铁行政执法大队由100名专职执法队员和2300余名兼职执法队员组成,都已完成相关的法制培训及考试。

  今后,每个地铁车站每班将有2名兼职行政执法队员穿着地铁工作服,佩戴执法袖标进行执法。各条运营线路每班有2名专职的行政执法队员穿着统一制式服装上岗执法,未来还会根据线路的增加,相应增设行政执法人员。

  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:一是通过主动巡视发现问题,二是通过乘客举报进行处置。乘客如在地铁出行中,遇到违法违规现象,可拨打地铁服务热线64370000提供线索,或者通过微信号metropo-lice110进行举报。

  上海地铁希望广大乘客积极理解、配合支持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。另外,建议在轨道交通区域内不要去购买在地铁出入口、通道中违法设摊的物品,不要给乞讨人员施舍财物,共同维护文明有序的乘车环境。

  ■执法范围

  本市轨交全网络各条交通运营线路,包含地铁列车车厢及车站。

  ■执法内容

  地铁范围内的乞讨卖艺、设摊兜售、散发黑广告等“四乱”行为,以及逃票、冒用他人证件、使用伪造各类证件等条例所规定的禁止行为。

  ■执法手段

  主要通过调查、劝阻、教育、警告、行政处罚等手段进行执法,并将不定时在轨交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支持下,进行联合执法。

  ■执法程序

  执法时如罚款金额超过50元,执行一般程序:执法人员在经过取证、告知、笔录后,填写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并由当事人自行通过银行转账缴纳罚款。如被处罚者不服,可以进行行政复议,即被处罚者向上海市交通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进行行政诉讼:即被处罚者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(原标题:2400执法者严查地铁乞讨等行为)

文章关键词: 地铁 行政执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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